常设行政机关与临时行政机关
发布时间:2011-09-14 来源:本站原创
按行政机关存在时间长短的不同,国家行政机关可分为常设行政机关和临时行政机关。
常设行政机关。是指其行政事务具有经常性、连续性,依据法律规定,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设置的长期行使职能的行政机关。
临时行政机关,是指因某一项特殊的临时任务的需要,由行政机关根据木身的职责而建立的,完成任务后便立即撤销的行政机关。
(责任编辑:admin)
下一篇:行政法规的修正与废止
推荐内容
免费法律咨询 | 联系我们 | 免责声明 | 隐私保护 | 网站地图 | 意见反馈 | 友情合作
Copyright © 2005-2011 巢湖法学网 版权所有 本站法律知识仅供学术研究参考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用途,违者必究。
Copyright © 2005-2011 巢湖法学网 版权所有 本站法律知识仅供学术研究参考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用途,违者必究。